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

3894. 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5年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民收购金银花,收购发票注明买价19.8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045万元,验收后因管理不善丢失30%,剩余70%全部领用加工成口服液。 (2)购进移动硬盘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5万元。 (3)购进贷款服务,支付贷款利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18万元;向贷款方支付手续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15万元。 (4)进口生产设备一台,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65万元。该生产设备既用于生产应税药品,又用于生产免税药品。 (5)购进一批盐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该批盐酸共用于应税药品及免税药品的生产,无法划分进项税额;生产的药品当月全部销售,其中应税药品销售额400万元(不含增值税),免税药品销售额200万元。 (6)销售自产500箱W型感冒药,其中30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1.6万元/箱,20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1.4万元/箱,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760万元;另将自产100箱W型感冒药赠送给M医院临床使用。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甲制药厂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