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2025年7月4日-7月15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胸科医院人事科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300222)电话:022-88185168联系人:田老师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7月4日-7月14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人事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7月4日-7月14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7月4日-7月14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教师工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口腔医院(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已进入公示阶段,按照《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6日至7月4日(7个工作日)。二、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7月2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7月3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7月3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
根据天津国科汇康体检中心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地点天津国科汇康健康体检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 4号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基本条件根据招聘岗位,应具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7月3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天津市儿童医院人事科通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7月2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邮编):天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7月2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北辰医院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北辰区北
2025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6月24日(5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录人事代理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和相应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17日—6月25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邮编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士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至6月25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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